刊登日期: | 2018/12/10 |
發文日期: | 2018/12/7 |
發文字號: | 府教社一字第1072441912B號 |
主旨: | 預告廢止「雲林縣教育農園使用管理規則」。 |
依據: |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。 |
公告事項公告: |
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。一、廢止機關:雲林縣政府。 二、廢止依據:雲林縣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25條。 三、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「雲林縣全球資訊網」─「政令宣導」─「法令規章」─「地方法規」─「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」(http://law.yunlin.gov.tw/)之「草案預告」網頁。 四、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(不得少於60日)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 (一)承辦單位:雲林縣政府教育處(社會教育科)。 (二)地址:6400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。 (三)電話:(05)5522431。 (四)傳真:(05)5343575。 (五)電子郵件:63010@ylc.edu.tw。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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